2025年12月3日,教育学院在707会议室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审议表决《教育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2025年版)》。会议由学院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吴燕主持,全院40名教职工参与无记名投票,最终以82.5%的同意率通过方案。学院强调今后将以绩效改革为抓手,进一步调动教职工积极性,提升教科研质量与学院整体发展水平。
民主决策:全员参与凝聚共识
会上,学院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方案内容进行了全面解读,重点围绕教学业绩点、科研业绩点及学院认定的特色业绩点的核算标准、分配原则等教职工关切的问题作出说明,并现场解答疑问。在民主表决环节,全体教职工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行使权利,最终方案顺利获得通过。
科学制定:历时一年广纳群言
为确保方案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学院自2025年年初启动制订工作,成立由党政领导班子、各科室负责人及教师代表组成的领导工作小组,严格遵循“调研-论证-反馈-优化”流程。工作组先后召开十余场征求意见会,覆盖教学、科研、管理等多岗位群体,修订后的方案以“立德树人、质量提升”为核心,突出客观公正原则和分类考核原则。根据学校考核的条件和标准,采取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教职工各方面的真实情况。针对学院的工作性质、特点以及不同岗位职责要求和工作实际,分别确定考核重点和量化考核指标。
改革赋能:聚力发展新篇章
绩效工资改革是学院完善治理体系的关键一步,今后每年将对方案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结合学院实际进行动态调整,确保方案落地与教职工获得感同步提升。通过激发内生动力,推动教科研成果提质增效,让每一位教职工的付出得到公平回报。
此次方案的顺利通过,标志着教育学院在深化内部治理改革上迈出坚实步伐,为落实学校“3353战略”和“十五五”发展规划目标、建设高水平教学科研团队奠定了制度基础。
一审:龚勇 二审:高原 三审:吴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