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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者:办公室 [发表时间]:2022-09-27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科室:

为做好“国庆”期间学院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学院安全稳定,根据学校综治办工作要求,决定国庆前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全面自查:9月27日至30日。

二、检查方式

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自查自纠方式进行。

三、检查重点

学生宿舍、教室、实验室、学院办公场所。

四、检查内容

(一)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安全责任体系,是否落实到岗、责任到人,安全教育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安全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淡化,安全管理问题突出、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不整改等情况。

(二)隐患排查整改情况。重点检查在前期排查整治中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点,是否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是否定准对策措施,逐一落实整改,是否认真总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经验,建立常态化的安全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

(三)常态化疫情防控情况。是否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情况,严格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是否落实落细师生健康管理措施,是否加强师生思想引领和心理疏导,是否落实好各项安全防控措施。

(四)消防安全情况。重点检查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岗位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消防安全档案是否建立健全,火灾隐患及隐患整改、防范措施是否落实,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维护保养是否落实,防火检查巡查是否落实,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对各类可燃、易燃物落实防火分隔措施,是否存在电动车违规充电,是否存在垃圾乱堆乱放等问题。

(五)实验室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实验室、化学药品库等涉及重点危化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区域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有毒、有害实验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购买、储存、使用、回收和销毁等各环节制度和责任是否落实,是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从讲政治、保平安的高度,清醒认识做好国庆节前安全隐患大排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要求,认真分析形势,研究解决问题,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

(二)扎实开展隐患排查。要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梳理排查,把任何可能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的安全隐患作为整治的重点。要对职责范围安全隐患进行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全面覆盖。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逐一登记,并“定人、定时、定责”及时整改,从根本上消除隐患,有效改善学院的安全稳定环境。

(三)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安全隐患排查中走过场、排查整改不力的,及时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相关科室安全工作自查自纠情况和《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请于9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学院办公室。